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选择一些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影响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适当减持部分国有股,所得资金由国家用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这项决定对规范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使其更好的发展并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从长远来看明显具有积极意义。然而,由于触及国有股流通的敏感问题,在投资者中的头一个反应便是国有股要流通了、扩容的压力加大了,这使得在市场较为平淡的情况下投资人本来较为谨慎的心理上又增加了不小的压力。实际上,如果认真分析,不难发现,国有股减持所引发的市场的扩容远非人们想象的那样严重,而且,国有股减持有可能给市场带来新的机遇。

    国有股减持的结果是国家或国有法人在上市公司中所持股份的减少。这可以通过注销部分股份实现,也可以通过国有股的转让来实现。其方式可以是回购,可以是协议转让,也可以是配售等等。如果是协议转让,转让后仍不流通,只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变了,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会有一定影响,但对二级市场来说短期不会有什么影响,因此我们主要讨论回购和配售对市场的影响。

    回购:双盈策略

    国家适当减持部分国有股,上市公司通过回购减少国家股东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即通常所说的股票回购,是一种较为可行的方式。应当说,就股份回购而言,有多种方式,可采取向特定股东回购的方式,也向采取向同一类股东比例回购的方式,或采取在同一市场上竞价回购的方式,但出于国有股减持的目的,采用上述直接向国家股东回购的可能性最大。实践中已有的案例也都是采用这种方式,除陆家嘴曾于1994年采用过外,最近又接连有云天化和申能股份公告了其股票回购方案。从它们公布的方案来看,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不仅不会对证券市场造成扩容效应,反而会给投资者带来某些短期和长期的利益,对上市公司改善股本结构,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其行为,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也都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首先,股票回购有利于不符合《公司法》要求的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进行规范,从而改善公司的股本结构。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不符合《公司法》的要求,近期公布回购方案的申能股份就是其中一例,该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中,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80.25%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的9.53%,社会公众股的股权比例未达到《公司法》第152条有关“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的要求。如果申能股份的股票回购方案能够实现,则公司总股本从263309万股减为163309万股,国有法人股持股比例从80.25%降为68.16%,社会公众股比例从9.53%增加到15.37%,股本结构将得到优化,这有利于上市公司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同时也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参与权,发挥监督作用和更好地行使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对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来说,这都是有利的。

    其次,股票回购可提高每股收益,降低市盈率,拓展股价上升空间。以云天化为例,如果回购成功,云天化的总股本将缩小,每股收益将有所增长,如果将1998年的公司净利润按回购后的股本摊薄计算,每股收益将达到0.72元,这一变化将刺激云天化股价的上扬。事实上,公告发布后,云天化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已经证实了这一点。至于申能股份,其1999年中期净资产收益率为6.45%,每股收益为0.1641元,回购方案实施后,每股收益为0.2646元,虽然净资产收益率仍为6.45%,但是每股盈利增加了,从而降低了市盈率,其股价也有了更大的上升空间,同时公司也可以在证券市场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三,对整个证券市场来说,从短期看,股票回购可为市场带来新的题材和更大的想象空间,有利于活跃市场;从长期看,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一直是制约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股票回购可以部分地解决这一问题,增加股票的流通性,从而发挥证券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此外,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比重的降低可以减少政府及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经营行为的干预和操纵,加快公司运作效率,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从而提高整个上市公司的质量。这是公众投资者获得更大和更长远的回报的基础。

    综上所述,股票回购不存在二级市场的扩容问题,对市场资金面不构成争夺,至于回购所带给公司的影响,一方面,在云天化推出回购方案之后,有关部门已在抓紧制订有关规定,会从制度上保证公司回购之后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另一方面,回购举措将会在有关规定出台之后才会实施,相信即将出台的规定在保护中小投资人利益等方面会有所考虑。而从大的方面看,通过回购实现国家减持部分国有股的目的,从而使国有经济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增强整个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这间接地对于证券市场的广大投资者来说也是一个长远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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