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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股票市场在股权结构上则突出表现为股权结构异化的状况依然存在。

    “一企四股”模式的现实弊端

    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国际通行做法是按股东权利来设置,即采取“普通股、优先股”的股权模式。而我国现行做法是按投资主体来设置,采取“国有股、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一企四股的模式,并规定国有股、法人股暂不流通,不得自由转让。这种“一企四股”模式,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非流通股本所占比例过大,平均为2/3左右,并且国有股本占40%以上,股权过于集中,“一企四股”模式越来越难于适应当前经济市场化不断深化,资源配置频繁进行的现实需要。股票市场的股权结构异化问题所带来的弊端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为:

    1、“依出身定身份”,破坏了“同股同权同价”的均衡关系,与“等量财产拥有等量权利”原则相背离。国有股、法人股丧失上市流通功能,显然与股份制的建立原则相悖,不利于股份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2、非流通股的存在阻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使得所代表的资产无法进入动态配置过程,因而其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呈现弱化。3、股权结构异化使股市筹资功能受到削弱。投资者投资于非流通股的意愿减弱,上市公司再筹资效果不很理想。4、非流通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还影响了股市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推动国企改革和发展功能的发挥。由于国有股所占比重过大,且不能流动,国有股东也就放弃“用脚投票”的权利,只好对公司经营进行直接干预。在公司经营不力时,由于无法采取资本顺利退出的方式终止合同,只好通过罢免总经理来保护产权权益。 5、非流通股的“历史遗留问题”,影响了二级市场的投资行为选择。投资行为短期化现象普遍,市场波动过于频繁,不利于理性投资理念的确立,不利于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解决国有股转让和流通问题的方式选择

    1、对部分国有股进行回购。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份公司可通过购回并注销本公司股票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股份回购。在对部分国有股进行回购后,可考虑进行增发公众股,以优化上市公司股本结构,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例如,1994年10月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开发区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协议回购国有股2亿股,使国有股份由6.4亿股减至4.4亿股;同年11月,向境外投资者发行2亿股B股,使国有股比重由87.3%降为60.02%。至于回购和增发新股后是否一定要保持总股本不变,应视不同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作不同选择,其原则是,不能损害原有股东的权益。

    2、有步骤、分阶段实行部分国有股二级市场直接转让试点。可考虑由战略投资者和基金公司为受让部分国有股。在试点阶段,应选择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定、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的上市公司作为试点对象,但转让的数量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免引起市场的过度恐慌。同时,在充分权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做好转让价格确定工作,积极探索多种有效率的转让形式。

    3、将部分国有股转为职工持股计划。职工持股计划(ESOP)是美国企业惯常推行的一种特殊的福利计划。它不直接向职工提供固定收入和福利待遇,而是将职工的收益与其对本公司的股票投资相联系,从而将职工的努力、自身收益与企业的效益等因素联系起来。主要有两种形式:股票奖励计划和信贷杠杆计划。一般地,职工不能用归于自己的股票进行股票交易,而只能按所持股份获取相应的股金和红利。将部分国有股转为职工持股计划,除了可以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外,还有利于密切职工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提高职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4、将部分国有股转让,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认股权试点,以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5、改部分国有股为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方式,产业投资基金属于新型投资基金品种,一般以个别产业为投资对象。对国有股所占比重过高的公司,可将部分国有股转为国家控股的产业投资基金,交由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这样,在基金管理公司的介入下,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现了真正分离,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要求,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

    6、设立国有股转让流通基金,受让部分国有股。此类基金类似于现在市场上的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有资产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通过公募形式筹集股份。成立后,基金主要投资于业绩良好、经营规范、有发展后劲的上市公司。

    7、改部分国有股为优先股。优先股是相对普通股而言的,具有公司债券和股票两种特性。优先股可以优先得到定额股息,清算时可以优先得到清偿。同时,它无权参加股东大会,不享有公司公积金权益。对国有股占比重过大的公司,改部分国有股为优先股,可以降低国有股的比重,以改善公司股权结构。

    8、改部分国有股为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以债券形式发行而持有人可在规定条件下转换成公司股票的一种公司债券。在转股前,它是一种债券,表明债权债务关系;一旦转股后,它就获得了对公司股份资本的所有权,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分享公司的成长利益。对非流通股所占比例过高的公司,将部分国有股改为可转换债券,一来可以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二来可以起到暂时推迟国有股上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