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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三个世纪的争论

在经典物理学中,波动现象是弥漫于空间传播的,而粒子的运动具有一定的轨道,波动性和粒子性是格格不入的,不相容的。同时在经典力学中,研究对象总是被明确区分为两类:波和粒子。前者的典型例子是光,后者则组成了我们常说的 “物质”。十七世纪法国伟大的哲学家、数学家笛卡儿在他《方法论》的附录《折光学》中提出了两种假说:一种假说认为,光是类似于微粒的一种物质;另一种假说认为光是一种以“以太”为媒质的压力。虽然笛卡儿更强调媒介对光的影响和作用,但他的这两种假说为后来的微粒说和波动说的争论埋下了伏笔。光的波动说与微粒说之争从十七世纪初笛卡儿提出的这两点假说开始,至二十世纪初以爱因斯坦提出光的波粒二象性告终,前后共经历了三百多年的时间,众多伟大的名字闪烁期间,牛顿、惠更斯、胡克、托马斯.杨、菲涅耳、L.V.德布罗意、爱因斯坦等等等等,对这一问题的争论极大地丰富了人类对自然的认识。

2、爱因斯坦的奇迹年

爱因斯坦的波粒二象性(wave-particleduality)是指一切物质同时具备波的特质及粒子的特质。他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使得任何物质在一定的环境下都能够表现出这两种性质。在光电效应中,人们观察到将一束光线照射在某些金属上会在电路中产生一定的电流。可以推断是光将金属中的电子打出,使得它们流动。然而,人们同时观察到,对于某些材料,即使一束微弱的蓝光也能产生电流,但是无论多么强的红光都无法在其中引出电流。根据波动理论,光强对应于它所携带的能量,因而强光一定能提供更强的能量将电子击出。然而事实与预期的恰巧相反。1905年是爱因斯坦奇迹年,他提出了光电效应的光量子解释,人们开始意识到光波同时具有波和粒子的双重性质。他引入了光子,一个携带光能的量子的概念。

爱因斯坦将其解释为量子化效应:光束的颜色取决于光子的频率,而光强则取决于光子的数量。由于量子化效应,每个电子只能整份地接受光子的能量,因此,只有高频率的光子(蓝光,而非红光)才有能力将电子击出。爱因斯坦因为他的光电效应理论获得了192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

3、从爱因斯坦的波粒二象性看第五媒体的双重属性

我在《第五媒体》一书中第一次提出了手机作为第五媒体的定义,明确地定义手机就是第五媒体,而同时在《无线广告》一书中,又鲜明地提出“手机不是媒体”的观点,认为手机相对是媒体,绝对是工具。这些观点引起了一些朋友在认知手机媒体过程中的思维“混乱”。当下人们认同了手机作为媒体的巨大潜力,但更要清楚地认识到手机的本性,手机除了可以传播信息外,还可以支付,可以遥控,可以下载,可以拍摄等等,这些特点告诉我们手机绝对是工具,只不过我们以传播的眼光来看待手机时,手机就是媒体!这两种认知上的不同必须要清楚明白地认识到,因为两种认知将导致在应用层面上的不同结果!是媒体就可以投放广告,是工具就可以构造解决方案,无论是外部的还是内部的。实际上互联网就具有媒体性和工具性两种属性,是媒体导向的应用就是网络广告和网络营销,是工具导向的应用就是电子商务平台!在过去十年中,网络在商业和营销应用的贬值就是这两种属性没有清晰地定义,人们在相互推介自己的应用服务时,网络广告的潜台词是网络是媒体,但听众理解的潜台词可能是商务平台,相反也一样。手机既是媒体又是工具说的是,如果手机是媒体,其应用导向就是精准的无线营销、无线广告,如果手机是工具,如作为支付工具的手机钱包,其应用导向就是移动电子商务!两种应用导向具有不同的应用体系和特点,也可构造出不同的应用理论。只不过当前中国市场的实际应用环境倾向于手机作为媒体的应用前景相对于手机作为工具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前景更适应一些。但是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在营销广告应用还是商务应用上,手机的媒体性与工具性并不是完全割裂开的,如手机所具有互动性是传统媒体投放效果的测量工具,所以一脑门子把手机作为纯粹的投放媒体来看并不全面。

4、第五媒体是超级媒体、万能终端!

1655 年,意大利的数学教授格里马第格里马让一束光穿过两个小孔后照到暗室里的屏幕上,得到了有明暗条纹的图像,他认为这种现象与水波十分相像,格里马第第一个提出了“光的衍射”这一概念,是光的波动学说最早的倡导者。然而1672年,伟大的牛顿在他的论文《关于光和色的新理论》中谈到了他所作的光的色散实验:让太阳光通过一个小孔后照在暗室里的棱镜上,在对面的墙壁上会得到一个彩色光谱。他认为,光的复合和分解就像不同颜色的微粒混合在一起又被分开一样。他用微粒说阐述了光的颜色理论,光的波动性与微粒性之争从此正式拉开序幕。从以上可以看出,在不同的条件下,光的波动性和微粒性会根据不同的环境表现出出来,但表现出波动性并不表现它不具有微粒性,反之亦然。同理,手机是媒体还是工具,也要看我们在何种应用环境下展开,第五媒体的双重属性不是矛盾的,只是不同应用层面的不同表现罢了!

我之所以用光的波粒二象性来类比于第五媒体的双重属性,首先是光的无处不在,是我们每天随时随地能看见的,就象现在的手机一样,其次是因为爱因斯坦的波粒二象性我们在中学物理中就学过了,现在基本上是个常识,以此基本知识类比于手机的媒体性和工具性是希望我们能更清楚地认知手机的应用特点,因为没有理论的事实是模糊的!认清了手机的双重特点,我们可以断定,第五媒体是超级媒体、万能终端!

参考资料

  1、百度百科自然科学:光的波粒二象性

   2、朱海松著《无线广告—手机广告的发布形式与应用标准》广东经济出版社,2007

  3、朱海松著《第五媒体—无线营销下的分众传媒与定向传播》广东经济出版社,2005

  4、朱伟勇 朱海松著《热抽象—五大宇宙定律及实用艺术的时空观》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