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底商的概念 住宅底商就是指住宅底层或低层的商业用房。住宅底商与社区商业配套是有区别的:住宅底商属于“公共建筑”,不属于公摊面积,以出租或出售荻利为目的, 由开发商或业主自行经营;而商业配套设施,属于“配套公共建筑”,根据小区规划的要求而建,服务于小区,在住宅销售时作为公摊的一部分,在建成后移交有关部门进行经营管理,没有独立的产权。由于二者在税费和经营运作模式方面完全不同,因此,投资者只能对住宅底商进行直接投资。因住宅底商与住宅配套设施在功能上有互补的作用,且能为开发商带来更多的利润,目前很多新开发的小区都建有底商。 二、住宅底商的经营类型 住宅的底商作为商业用房,经营的类型可以多种多样,基本可分成以下几种: 1、 生活、娱乐设施:包括大大小小各种风格的餐饮设施、干洗、区务等娱乐设施和各种休闲康休活功场所。 2、中小型连锁超市:在一些商业繁华地带或大型的居住区,中小型连锁超市把底商作为经营地点不失为很好的选择。 3、专卖店:各种品牌的专营店,主要分布在繁华的商业街街面上。 4、商务设施:银行、旅社、速递、复印、邮局等商务活动服务机构,己经成为多数大型物业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 三、影晌底商定价的因素 1、周边商业环境:项目的位置对于底商未来经营的成败有很大的影响,如小区位于商业较繁华的地区,周边的各项商业配套设施已比较齐全,商家之间的竞争亦十分激烈,在经营时风险较大,商家会谨慎入市,投资者也自有所顾忌,因此底商的定价不宜过高;相反,如果项目周边商业配套相对缺乏,则在经营时竞争相对比较小,在客流量有保征的情况下,可考虑将定价相应提高。 2、客流量和小区规模:商业设施处于人流量较大的地区,则发生购买的机会也相应增加,会使投资和经营行为更加踊跃。假定某商家在某地经营商铺的前提是商铺每日营业额需达到 20,000元,用以支付相应的成本并且得到必要的赢利,另假定商品的平均销售单价为100元,需求销售量=需求销售额÷平均销售单价=20,0OO÷100=200件,如果进入商铺的顾客中,其中有5%会有购买行为,即顾客的买比例为 5%,则顾客需求量=需求销售量÷顾客购买比例=200÷ 5%= 4,000人,按照顾客流失法理论假定有90%的流失比率,可得出该商家在此地开设店铺的每日必要人流量为4000÷(1一90%)= 40,000人,如果每日经过该地区的人流量在40,000人次以上,就会有令商家较为满意的经营业绩,吸引更多的商家和投资者来此投资经营,市场需求旺盛,则该地区住宅底商在定价时可有所提高。产生较大人流量的情况有以下二个方面:一是项目临近交通枢纽或处于轨道交通、公交线路比较密集的地区;二是小区的规模较大,区内的居民已基本满足客流量的需要,即使项目所在地区交通不便,以商家的经营也不会造成较大的影晌。 与上述情况相反,小区的规模较小又未处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客流量会受到很大影晌,成为商家在经营中的大忌,影响底商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从而增加销售的压力,因此,这种项目的底商在定价时切不可期望过高。 3、小区档次:底商的档次应与住宅本身的品质相一致,突出底商与区内配套的互补作用,有利于提高小区的整体形象,达到住宅与底商在销售时取得双赢的目的,同时又可吸引更多区内的居民来底商的购物。由于高档住宅的整体形象较好,综合品质均较高,其底商更适宜做成精品商业,在底商定价时也应较高;相反,普通社区的底商则应以大众化商业为主,定价时也要与住宅档次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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