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现金流量表分基本部分和补充资料两部分。基本部分采用直接法编制,即以本期营业收入为计算起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增减变化,列示实际收到现金的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实际付出现金的营业成本和其他费用,计算出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及其净额。补充资料采用间接法编制,即在当期净利润的基础上,调整有关项目。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对现金流量的计算方法不同,但是最后计算出的现金净流量是相同的。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主要体现在表内各项目之间及与其他报表之间的关系上。

(一)现金流量表(基本部分)表内项目的勾稽关系

第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收到的租金"、"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和退回的增值税"、"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和"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第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增值税款"、"支付的所得税款"、"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第三,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四,"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和"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第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第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减去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七,"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第八,"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quot;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第九,筹资活动"现金流人小计"金额,减去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加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数额等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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