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内部审计职能的必要性

定位不准是内部审计萎缩的直接原因。20世纪80年代中期,内部审计机构被当作行政部门来设置。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的代言人,以监督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维护财经法纪为目的。正是这种制度上的缺陷,使内部审计地位与政府审计地位之间、内部审计职能与国家派驻企业监事职能之间的界定有些模糊,致使许多人认为内部审计与企业的内部管理无关,把企业的规范管理与内部审计对立起来。

传统的产权制度导致了内部审计危机出现。传统国有企业直接隶属于政府,剩余所有权不可转让,企业也没有被淘汰和破产的压力。在这种残缺的产权制度下,内部审计形同虚设,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

外部经济环境的不规范性弱化了内部审计。一方面由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所遗留下来的行政性行业垄断和地位分割及地方保护主义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使受到垄断保护的企业失去了强化内部管理及内部审计的革新动力。另一方面,由于某些企业采用非市场竞争手段可能比采用市场竞争手段更容易获得订单、项目及优惠政策,企业被迫在非规范和不平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运行,使内部审计失去了应有的经济依托,其应用效果因非规范的市场经济环境而弱化。

管理水平低下淡化了内部审计的功能。在违规竞争收益远远高于惩罚成本的诱惑下,一些企业采取短期行为乃至投机行为,导致了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另外,在社会经济运行失衡的情况下,企业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不可知性及不可预见性必然增加,企业获得环境信息的成本和难度也随之加大。经营风险的大量存在,最终必然影响到内部审计在预测、控制、评价及监督等方面功能的发挥。

内部审计内容狭窄限制了其自身作用的发挥。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以来,内部审计主要是围绕着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政策法规的遵循及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等方面来展开的,且绝大多数是以事后审计为主。而对于企业的物资采购、生产调度、预算标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及结算销售的决策是否切实可行,经济活动的效率、效果及效益的程度如何,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科学等,多数还未涉及,内部审计内容在深度及广度上的肤浅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

如何实现内部审计职能的转换

内部审计主要职能应从查错纠弊向为内部管理服务的方面转变。以前内部审计人员往往将大部分精力放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及生产经营收支合规性的监督上,主要职能就是查错纠弊,审计的对象也仅仅局限于企业的会计报表、账本、凭证及相关资料,其主要工作都集中在财务领域而未深入到管理和经营领域,不是对企业的管理作出分析、评价和提出管理建议。例如对审计项目立项时,往往按财务收支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常规项目立项,几乎没有专门为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立项,只是在查账过程中去发现一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因此,对企业总体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能进行系统和权威的评价,也就无法发现和客观评价企业的潜在风险,进而无法对管理和决策层提出实质性与预防性的管理建议。

把握独立性是发挥内部审计职能的基本条件。目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非常脆弱的,极易受到各种外来因素的干扰。从内部审计机构来看,大部分企业虽然已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没有独立机构的企业也在其财务管理部门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岗位,但这些内部审计部门基本都是处于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的地位。内部审计机构一般不对同处一级的财务管理部门及其他经营管理部门进行审计,只审计其下属的二级企业,即便是对同级财务部门进行审计,通常也难以取得满意的效果。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独立性原则是内部审计区别于企业内部其他职能部门的重要标志。内部审计应该独立于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之外,以一种独立、公正的经济“裁判”即第三者的身份出现,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分析、检查和评价。搞好内部审计工作,关键是要有健全的独立审计机构。同时内部审计人员也应与被监督对象无利益关系,尽可能地使内部审计人员减少后顾之忧,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才能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否则,离开了独立性,审计结果将毫无意义。

随着企业制度的规范,规模较大的企业应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之下分别设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三者之间由上而下存在业务指导关系。审计部的设置应高于其他各职能部门,在业务上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在行政上向总经理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对于规模较小、不设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审计部门应对董事会负责,并在业务上接受监事会的指导。这种双重负责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内部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

突出“内向性”,摆正内部审计的位置。随着经济总量的迅猛发展及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亟须对影响其效益的一切因素进行深入研究、仔细分析及科学评价。内部审计是基于企业科学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是企业内部多层次经营管理分权制度的产物。内部审计对企业的依附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内部审计只能立足于企业内部管理,代表企业对内实行经济监督,强化服务职能,确保企业经营战略、方针目标的贯彻实施。内部审计的内向性特点,决定了其无法代替外部审计。

对企业负责人的经济监督机制,属企业外部的经济治理行为,由政府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及企业上级部门来进行。同时,企业外部监督力度的加大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将促使企业从内部管理中挖掘潜力,改进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约束机制。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将监督职能寓于服务职能之中,并不断扩大其在机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的评价、参谋、建设及监控作用,这势必会越来越引起企业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内部审计必将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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