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资金需求者,在贷款时能够最大限度降低成本,节省贷款利息,是他们最希望的。特别是在筹资的规模不断增大的情况下,降低利息支出,更是令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那么,究竟资金需求者,怎样才能够节省贷款利息呢?
妙招一:“货比三家”,慎选银行
当前,各银行间的竞争非常激烈,各自为了争取到更多的贷款市场份额,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各银行都会根据自己银行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贷款利率范围进行贷款利率的调整。如有的银行仍然执行国家基准利率,而有的银行则在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实行不同程度的上浮,而还有的银行则对不同品种贷款实行不同的利率上浮幅度。
为此,针对银行间不同的贷款利率,资金需求者在借款时,就需要多跑跑,多看看,做到“货比三家”,择“低”利率银行去贷款。同样是贷款10万元,借款期限都是一年,一个执行基准利率,一个执行上浮20%的利率,如果选择不当,一年就会多掏1000多元利息。
妙招二:合理计划,选准期限
资金需求者需要用款的时间有长有短。因此,为避免多掏利息,在银行贷款时,就应合理计划用款期限长短,因为同样是贷款,选择期限越长利率就会越高。也就是说选择期限越长,同样是同一天还贷款,利息也会不同,选择长期限就会多掏贷款利息。如现行短期贷款利率分为半年和一年两个档次,并规定贷款期限半年以内的执行半年期档次利率,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执行一年期档次利率。
因此,当资金需求者需要贷款,而期限正好选定在介于两个贷款期限利率档次之间的时候,特别是贷款期限刚超过一个利率档次时间点,而距离下一个利率档次时间点较长的情况下,同样是贷款,但承担的贷款利息支出就会相对大些。比如,贷款期限为7个月,虽然只超过半年期时间点1个月,但按照现行贷款计息的规定,只能执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这样,无形中就增加了资金需求者的贷款利息负担。所以,在需要确定贷款期限时,一定要做到精确计划,合理匡算,尽量选准期限,从而达到节省贷款利息的目的。
妙招三:弄清价差,优选方式
目前,银行部门在贷款的经营方式上,主要有信用、担保、抵押和质押等几种形式。因为这些贷款的方式不同,所以银行在执行贷款利率时,对利率的上浮也会有所不同,同样是申请期限一样长,数额又相同的贷款,如果选择错了贷款形式,可能就会承担更多的贷款利息支出。
因此,资金需求者在向银行借款时,关注和弄清不同贷款方式下的利率价差非常重要。只有选对了贷款形式,才会为自己节省一些利息。比如,现在银行执行利率最低的贷款有票据贴现和质押贷款,如果条件允许,那通过这两种形式进行贷款,再恰当不过了。选择了这两种贷款方式,就相当于选择了最省钱的“贷款”方式,自然也就省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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