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售、租、旺场逻辑关系上的认识论 (1)租铺问题解决得好是旺场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2)售铺问题解决得好是旺场的补充条件(开发商有较充足旺场经费),既不是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 (3)旺场问题解决得好才是租、售铺的充分必要条件。 二、 关于售、租、旺场逻辑关系上的方法论误区 (1)系统结果性问题不能通过局部过程性问题来解决。 租、售问题不能解决旺场问题。但旺场问题可以解决租、售问题。 (2)简单问题复杂化。 不旺场带来很多小问题(租户、业主诸多纠纷干扰管理公司),导致管理公司(开发商)产生偏差决策想法——只租不售。 (3)复杂问题理不出重点。 租户由于经营不善,要求减免租金,开发商给予补偿而不是使用经费来旺场,可补偿只能救急救不了冷场。 三、关于主力店和精品店的关系 (1)在整个商业广场中,主力店与精品店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相互衬托,使零售业态和商品品种的不断调整趋向更加合理,更加符合市场,也就不能忽视和放弃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种业态的旺场经营管理,保证处处红火。否则,商业广场价值(含金量)大减。 (2)各业态的作用和意义差别: 超市:引人气、挣现金流 百货:挣现金流、提高档次 精品店:挣利润、领导潮流 娱乐:引客、留客场所 餐饮:配套消费,完善功能 (3)为了支撑高租金的店中店,精品店的唯一生存之道: 先商铺时代:6个单店首层和精品市场组合店,以批发为主的市场。 商铺时代:以批发为主,零售为辅的半市场半商场。 后商铺时代:连廊街铺,以零售为主,以批发为辅真正意义上的旗舰店。 特别提醒: 精品店总面积不大不小(1—2万平方米),拒绝杂乱(手机和服装等),拒绝不高不低,拒绝有高有低,要做到“单纯”和“特色”。 四、关于商场、商铺规划设计上的认识论 误区: (1)为了好卖而规划设计(独立商铺越分越小)。 (2)为了好租而规划设计。 (3)为了使用面积(或销售面积)最大化而规划设计。 正解: 要考虑如何才能方便舒适顾客,如何才能滞留顾客。 为了旺场而规划设计。 为了有效布局而合理调整分摊面积和系数。 办法: (1)店店、层层连廊相联(主要是二、三楼),大整合,大流通。 (2)连廊中间分布“街铺”,不愁无客,不愁没生意。 五、关于开发商、业主、租户、顾客四方共赢关系 (1)终端消费是顾客,培养忠实顾客需要经营者(租户)和商场管理者(开发商)的细心培育、呵护,共同实现细节服务和合理价格的商品销售。 (2)在对待旺场态度上,业主“杀鸡取卵”、“急功近利”思想的根基要纠正,业主的引导和教育的责任落在开发商身上,可通过出售商铺各种政策来控制。 (3)开发商所出售的商铺价格的确定,要体现市场规律的理性、合理,更不能比“急功近利”还有过之,表现为 “虎头蛇尾”,不管旺场。 (4)开发商、业主、租户共同挣取零售市场的钱(这就是共同的价值观),之后再重新分配。开发商一开始就得策划好,并能较合理地进行资源“分配”和收益“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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